关于做好2023年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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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耀东于 2023/11/21 15:34:15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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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宝丰县人社局
作者:宝丰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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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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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工作的公告
各参保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大学生等青年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37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70号)精神,2023年我县延续实施执行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可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12月底。(一)关于人员范围。适用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二)关于企业范围。在劳务派遣单位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问题专项整治期间,劳务派遣单位暂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方便、快捷、规范、安全"的原则,采取“免申即享"和“依申请”两种方式对一次性扩岗补助业务进行办理。流程如下:(一)“免申即享"方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将本地新参保人员信息与部省人社业务协同平台提供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核验接口”、教育部门移交的有就业意愿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登记失业信息比对,确认参保人员身份符合政策享受条件,向企业发送信息并经其确认后,将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发放至用人企业对公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企业,可将资金发放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二)“依申请”方式。参保企业可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siwsfw.hrss.henan.gov.cn)申领,对企业所招用的相关人员参保情况,经办机构要通过本地信息系统核实,并在收到企业申请后30日内办结。同一人不论身份是否变更,参保企业是否变更,其身份信息只能用来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年度、跨地区、跨企业重复享受;已经用于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的,不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开展全国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数据比对核查,按月通过社保稽核考核业务系统下发疑点数据,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核实结果,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追回所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对于出现同一参保人的信息重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由后享受政策企业退回资金。四、宝丰县办理地址:人民路与山河路交叉口行政审批大厅三楼6号窗口,咨询电话:0375-6560656(失业保险参保注册、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稳岗返还补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
编辑:杨林甫 审核: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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