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规范停车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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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耀东于 2023/07/19 09:22:41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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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宝丰城市管理
作者:宝丰城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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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是城市文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民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的体现。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的发展,机动车的数量剧增,人、车、路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少数车主不文明、不规范的停车行为不仅破坏市容环境,还严重影响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导致道路拥堵,甚至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为进一步提升文明交通、安全交通意识,不断规范县区道路停车秩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宝丰县城市管理局温馨提醒广大市民文明出行、规范停车。
一、自觉将机动车规范停放在停车场或道路侧划定的机动车临停泊位内;非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停放在人行道的非机动车泊位内,并做到“入线内、摆整齐、同朝向”。二、禁止占用未划定停车泊位的人行道、盲道及消防通道停放车辆,禁止在停车位旁双排、逆向停放车辆,禁止在主干道、路口转弯处临时停放车辆。三、任何单位(个人)未经城市管理部门许可,不得在公共区域私划停车位或使用地锁、石礅、栅栏、限行桩等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泊位。四、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坚持文明规范停车,主动劝导家人及身边的朋友多走几步路,以实际行动告别车辆乱停乱放陋习。市民朋友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今天做起,对所有不文明、不规范的停车行为说“不”,让我们一起为创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共同努力,为创建文明美好家园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编辑:杨林甫 审核: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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