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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关于征集涉文物违法犯罪 线索的通告

转载 杨耀东2023/05/24 08:58:1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宝丰县公安局 作者:宝丰县公安局 4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关于征集涉文物违法犯罪

线索的通告


为进一步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打击涉文物犯罪的会议精神,切实加大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工作力度,有效保护国家文物安全,宝丰县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6月15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文物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故意损毁文物、故意损毁名胜古迹、过失损毁文物;

2、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

3、倒卖文物;

4、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

5、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

6、走私文物;

7、盗窃、哄抢、私分或非法侵占国有文物;

8、其他文物违法犯罪线索。


二、奖励条件

广大人民群众要坚决同涉文物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相关违法犯罪线索,支持、协助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打击涉文物违法犯罪活动,对提供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1000元至10000元人民币的奖励,对直接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案件并追回涉案文物的,按文物等级给予重奖。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守工作秘密,并依法保护检举、揭发人员的合法权益。


同时,正告涉文物犯罪嫌疑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三、征集方式

通信地址:宝丰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举报邮箱:1443635781@qq.com

举报电话:0375-3646110

联系人:赵警官13937526811;张警官18768915912


宝丰县公安局

2023年05月15日


编辑:杨林 审核: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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